獲準登記是農藥企業(yè)產品進入市場的敲門磚,但拿到登記證并不意味企業(yè)從此就可以高枕無憂了。近期有關部門發(fā)出禁用幾款高毒高風險農藥信息的事例表明:農藥企業(yè)在申請產品登記時要警惕品類和品質的雙重風險,一旦產品被列入淘汰對象或出現嚴重的質量問題,相關產品將被清理“出局”的同時,企業(yè)手中的登記證也將不保。
首先,農藥企業(yè)登記時要關注產品升級換代的共性風險。
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底,中國登記15年以上的農藥有效成分達478個,占已登記農藥總數的72% ,涉及產品占農藥登記產品總數量的90%以上?陀^上講,受限于當時的認知、技術水平,這些產品登記時的門檻較低,安全性評價資料較少,而當這些產品從成熟期進入淘汰期后,其自身存在的風險的確不容忽視。隨著人們對農藥的認識不斷深化,對已獲準登記使用的農藥的有效性、安全性進行重新評價的再評審制度成為很多國家加強農藥管理的通行做法。而在中國,對登記超過15年的農藥品種進行周期性評價也被有關部門提上了日程,淘汰高毒高風險農藥已成為今后有關部門的重要監(jiān)管內容。
除了品類,每家農藥企業(yè)還應關注登記時的特有風險——產品品質。
目前,中國農藥產品多達3.5萬余個,平均每個有效成分有40多個產品登記,登記產品的同質化比例超過90%。嚴重同質化的背后不禁令人對現有產品的品質和質量產生擔憂。
近幾年,有關部門通報的農藥監(jiān)督抽查結果表明,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加入有害成分、超過產品質量保證期等生產劣質農藥案件時有發(fā)生。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對劣質農藥進行了明確界定,一旦農藥企業(yè)生產劣質農藥,除了面臨賠償、沒收違法所得外,情節(jié)嚴重的將被發(fā)證機關直接吊銷相應的農藥登記證。
農藥登記被譽為農藥行業(yè)的準入門檻,而加強行業(yè)管理的首要之舉就要從登記源頭嚴把準入關。為此,筆者呼吁企業(yè)在獲得產品登記后要密切關注產品品類的最新動態(tài),確保生產的產品質量達標,讓寶貴的登記證件實現應有價值。 (古玉)

